李朝晖

李朝晖总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李朝晖 ,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 ,获法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6年分配至原核工业部,一直负责立法工作、制度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牵头或参与了大量核领域、国防科工、能源领域立法及重大政策法律课题研究工作,参与相关国际公约、政府合作协定起草修订并组织大量大型(包括涉外)项目谈判、合同审核,负责全系统法律管理工作。编撰《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军工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中国能源法律体系研究》等多部法律论著,发表论文多篇。曾担任核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办公厅副主任、档案馆馆长、首席法律顾问,现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正高级技术职称,兼职教授,具有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核法律协会会员。国务院《能源法》、《原子能法》政府专家起草组成员,全国人大《核安全法》专家组成员。中国军工企协法律委员会理事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核学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