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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条款作为西方国家金融市场的舶来品,进入我国后,凭借其对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双向制约,使估值在博弈中达到相对公允水平,因而迅速被市场接受并广泛应用。无论是在一级市场的VC、PE投资,还是在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并购,对赌条款都已成为必备条款,但随着经济的震荡下行,亦衍生出大量的纠纷案件。
司法审判领域对于“对赌”条款的认可相对滞后于活跃的投资市场,但近年来也从过去保守的否认对赌条款效力而演变为逐步接纳,2019年底公布的《九民纪要》对于“对赌”条款亦有专章规定,足见审判机关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本期讲座我们邀请来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李云丽律师,立足实务,从对赌的构成(差额补偿、股权回购)、触发条件、对赌纠纷案例中,分析实务中如何安排“对赌”条件,以及法院、仲裁委对于对赌案件的审判要点、裁判规则及其发展演变,并以此为基础,对投资者、企业家在签订对赌协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操建议。
分享主题:
《投融资中的业绩对赌实务及争议案例解析》
分享嘉宾:
李云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嘉宾简介:
李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李律师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区管委会委员(主管IT建设和知识管理),执业二十年,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调解员,西安、合肥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证监会直管)公益律师。李律师曾为新天域、IDG、启明、天图、建信财富等多个境内外著名投资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在私募股权基金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李律师担任北京律协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领导职务已达十年,参与举办各种仲裁业界活动,并结合自己审理金融投资领域仲裁案件的实务经验为多个仲裁委仲裁员授课,在仲裁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李律师曾经办过多起贸仲、深国仲、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仲、最高院及各省高院、中院等受理的金融投资类仲裁诉讼案件,类型涵盖金融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贸易融资协议、债券认购协议、私募基金回购协议、民间借贷合同、股权投资/转让/股权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纠纷。
分享内容:
一、对赌机制简介
二、投融资领域经典对赌案例(两个)
三、对赌典型核心条款
四、对赌诉讼案例审判思路的演变
五、最高院差额补偿对赌案例(一个)
六、最高院回购对赌案例(两个)
七、地方法院经典案例(一个)
八、法院对回购金额的自由裁量案例(一个)
九、配偶对对赌条款的责任承担(五个)
十、九民纪要关于对赌条款的规定
十一、对赌仲裁案例(三个)
十二、争议解决中对赌失败方的抗辩理由
十三、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建议
十四、对于企业家的建议
谁应该听?会有哪些帮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他金融机构、外资企业、上市公司等投资机构/被投资机构的法总和法务负责人,通过分享更加了解对赌条款如何安排,法院、仲裁委对对赌纠纷的裁判思路并学习一定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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