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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是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可保风险之一,火灾事故往往损失巨大,特别在火灾引起的理赔诉讼中诉讼请求金额往往成百上千万,有些案件甚至几亿、几十亿元之巨。因此,火灾保险事故的理赔特别是由于理赔引起的诉讼的应诉往往是保险公司十分重视的重要工作,做好这方面的案件的应诉是保险公司减损增效的重要途径。但是,从目前保险公司的火灾保险诉讼的应诉来看,还存在着许多应对不力的地方,这些地方包括保险事故的认定及损失确定,消防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与火灾损失统计结果的应用,火灾损失司法评估的正确适用,虚报火灾损失金额的防范,人民法院对法律正确适用等。由于保险公司应诉不力,导致火灾事故的诉讼的应诉质量不高,因此火灾保险的骗赔的情况居高不下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引发了更多的道德风险,从而导致保险费率上升,最终损害作为投保人的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适当有力的应诉策略是帮助保险公司实是求是进行理赔的最直接的方法。
本期讲座我们邀请来自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高级合伙人陈会平律师,为大家分享《保险公司涉火灾保险合同纠纷的应诉策略及案例分析》。
分享主题:
《保险公司涉火灾保险合同纠纷的应诉策略及案例分析》
分享内容:
一、 火灾事故认定
(一) 火灾的原因 1.自燃; 2.电路故障;3.电线路故障;4.雷击闪电;5.烟花爆竹
(二) 排除非保险事故(故意纵火、火灾原因不明?、自燃?、地震)
(三) 认定火灾原因的主体
(四) 保险公司参与火灾事故的认定——律师参与火灾事故的认定与理赔
二、 火灾损失的确定(穿插讲解案例)
(一) 评估火灾损失的主体1.消防部门;2.保险公司;3.一般评估机构;4.司法评估机构
(1)保险公估(2)房地产评估 (3) 司法鉴定机构 (4)评估与鉴定费用
(二) 评估火灾损失证据 1.投保清单;2.会计账簿;3.税务报表;4.银行流水;5.燃烧灰烬
(三) 被保险财产的范围(投保单与事故调查材料) 1.重复保险 2.人格混同(证明人格混同的路径——工商、税务、环保、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公安户籍) 3.未投保财产
三、火灾事故诉讼案件法律适用(穿插讲解案例)
(一)除外责任—无消防验收材料
(二)免赔率与免赔额
(三)理赔期限与赔款利息
四、办案体会
(一)认真做事,把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
(二)具有怀疑精神,不放过每一个疑点
(三)带着疑问扎实工作,不放过每一个细节
(四)将每个细节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五)要有扎实的法律基本功和比较全面的公司、财务、税务等方面的知识储备
(六)客户的积极配合,扎实的基础工作
谁应该听?会有哪些帮助?
受众:
1,保险公司法务人员;
2.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3.从事保险案件代理的律师;
4.审理保险案件的法官和从事民事检察的检察官;
5.希望掌握一定的诉讼技能的法律从业人员;
6.高校保险法教师
帮助:
1.了解火灾保险诉讼的重点和难点;
2.掌握火灾保险诉讼应诉的证据收集;
3.理解火灾保险诉讼的法律适用
分享嘉宾:
陈会平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高级合伙人
陈会平,法学博士,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高级合伙人。陈会平律师先后毕业于安徽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学位。陈会平律师曾作为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访问学者在美工作,其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领域包括社会公众参与公司治理、保险法律问题等。陈会平系资深保险法律专业人士,学者型律师,曾先后在中国大地保险、国任(信达)保险从事保险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保险业工作经验;学习和工作期间先后在《中国保险》、《保险研究》、《东方法学》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近四十篇,参编著作多部,其博士论文《论公司社会治理》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社会公众参与公司治理的著作。他还在中国保险业界率先提出建立保险赔案在线查询、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他也是较早提出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人士,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论文发表在《保险研究》2004年第6期上。他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来,先后参与处理和代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例如我国首例再保险纠纷仲裁案、首例以被保险人人格混同为由驳回被保险人全部诉讼请求保险合同纠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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