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周六),13:30-17:30
活动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17楼
活动形式:
Workshop
活动参与费用:
会员2000¥/位 ;非会员2500¥/位
人数限定:
30人
谁该参加:
中外资企业法务;市场部负责人;政府及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人;广告公司相关负责人等
活动分享嘉宾:
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专家
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今年3月,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于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三十四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在广告法领域,多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这些轻微广告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部分):
- 绝对化用语 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所或者互联网自媒体发布,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
- 未表明引证出处 广告引证内容合法有据,但未在广告中表明出处的
- 未标明专利号及种类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但具备合法有效专利证明的
- 未标注“广告”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标注“广告”字样,但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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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
2019年1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称2018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060件,罚没款总计1.16亿元;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额分别为4383件和8271万元,占广告案件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7%和71%。同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首个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公布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此次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医药保健类广告;教育培训类广告;投资理财类广告;餐饮服务类广告;化妆品等等商品广告。
上述违法广告,有的损害了国家尊严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如上海远大心胸医院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恶搞历史的广告内容,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家有好面”“爷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恶俗、低俗、媚俗的广告内容,严重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滨特尔净水”广告使用错版中国地图,漏绘南海重要岛屿,侵犯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损害了国家的尊严和利益。有的违法宣传投资回报预期、违法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行承诺、违法利用受益者名义对教育培训内容作推荐证明、违法使用医药混淆用语和违法声称代母乳等。其中,海王星辰药房“万艾可”网络直播广告,是本市被查处的首例网络直播广告活动案件,该广告不仅严重违反处方药广告发布规定,而且在直播活动中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其他内容。
三、互联网广告合规监管
近期,我们收到了很多企业对于互联网广告合规的问题,涉及网络直播、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博、APP、电商及互联网站等等多种互联网广告形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已成为重要的广告活动形式,呈现出数量庞大、业态丰富、形式灵活的特点,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监管执法的重点。
法务如何更好地提高市场部及业务部门同事在自媒体广告投放中的风险意识?市场监管部门又是如何处理广告有关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从市场监管角度能否给予企业更多广告合规的指导建议?这些都是企业特别关注的问题。
根据大家需求,我们将再次邀请到上海市权威广告监管部门专家就最新广告监管行政执法思路及企业焦点问题出发,与大家详细交流本市广告监管动态、最新案例、执法部门广告执法思路!
2019年5月18日下午,机会难得!拥有与执法官员深入交流有关广告法最新问题的机会,期待您的到来!
活动安排:
13:00~13:30 签到
13:30~15:00 2019年最新上海地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中有关广告违法免罚的解读及权威广告合规执法口径交流(上)
- 《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中有关广告违法免罚的解读1) 绝对化用语 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所或者互联网自媒体发布,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2)未表明引证出处 广告引证内容合法有据,但未在广告中表明出处的
3)未标明专利号及种类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但具备合法有效专利证明的
4)未标注“广告”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标注“广告”字样,但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的
- 广告监管执法重点领域及典型案件解读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广告2)危害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酒类、美容化妆、医疗药品等虚假违法广告
3)判定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执法口径
4)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执法口径
5)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投资理财、房地产等虚假违法广告
6)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及典型案例解读
- 重点商品类别广告执法口径解读1)关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广告的审查2)关于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保证内容是否构成违法的执法口径
3)关于化妆品广告使用涉及性能或者功能、销量数据是否构成违法的执法口径
4)广告中使用获奖信息、性能数据的要求
- 劝诱类违法广告的执法口径
15:00~15:30 互动问答
15:30~15:45 茶歇
15:45~17:00 2019年最新上海地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中有关广告违法免罚的解读及权威广告合规执法口径交流(下)
- 互联网广告、植入式广告、中插广告及社交广告和其他新形式广告
- 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及配合应对广告行政监管部门的调查
- 工商部门内部的案件查处流程
- 上海地区的典型案例解析
- 根据现场参与企业行业类型,针对企业提出广告合规审查建议及意见
- 2019年下半年上海地区广告监管重点及口径
- 互联网广告宣传常见广告违法点及典型案例解读
17:00~17:30 互动问答
分享嘉宾:
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