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60与QQ的“3Q大战”,阿里与京东的“二选一”之争记忆犹新的人们,近日可能关注到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面世。与现行的《反垄断法》比较,《修订草案》有多处修改,例如,对于对于应申报未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罚款上限提高到营业收入的10%,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反垄断执法等内容颇为引人关注。这次线下讲堂主题就是围绕《反垄断法》(修订草案)。本次我们邀请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丽勇律师(微信号xichu27)做客法佬汇会客厅,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及企业如何防范修法后的风险》一题与众企业法总们展开深层次的沟通探讨。
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姜丽勇律师
姜丽勇律师认为:
根据现行《反垄断法》第48条,对应申报而未申报行为,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5条规定,应申报而未申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高达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罚款。目前,应申报未申报的行为仍然在相当范围内存在,囿于执法资源,不可能对于所有此类行为进行调查。巨额罚款将进一步促使提高申报率。其中,互联网领域的未申报行为较为引人注意。《反垄断法》并未对于VIE企业进行特殊规定,因此,VIE企业也应当进行申报应当是题中之意。但是,目前VIE企业未申报行为,已经成为一个堰塞湖。例如反垄断法学者刘旭曾经多次实名举报VIE企业的应申报未申报行为,媒体和公众对此也多有诟病。在法律修订后,VIE企业的未申报法律风险大大增加。因此,赶在新法生效之前,一次性解决VIE企业应申报未申报的问题,应当提上工作日程。而VIE企业也有必要认真思考是否应当赶在新法生效前,进行自首,以便降低法律风险。
法佬汇创始人 王迎军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