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副总法秦玉秀:一带一路投资价值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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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秀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

(本文是根据秦总在2016全球法商领袖论坛发言整理)

【以下是发言实录】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受到主办方邀请来参加2016全球法商领袖论坛。关于“一带一路的投资价值和风险”,刚才杨总已从白俄罗斯项目这个典型案例给大家做了深入介绍,我深有感触和共鸣。在前苏联的这些国家,包括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中建也都有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各种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我们发现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和规定与中国的法律有着很大的差异。

举个例子,在国内,不管是在仲裁还是诉讼当中,表见代理的运用都是非常普遍的。但我们曾在某个前苏联国家有个项目最后进入到仲裁程序,当时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俄罗斯法,而俄罗斯法律对于授权的规定非常严格,其法律体系中并没有表见代理的概念,只有一个环境授权的概念,但是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因此,假如在协议签订时没有出具专项授权,到最后仲裁阶段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协议无效。这在俄罗斯法律体系下是非常明确的,但对中国企业而言,则是非常大的挑战。

中建走出去比较早,到现在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我们现在所做的海外工程数量已超过六千,人员接近一万人,分支机构有98个。其中一小部分项目是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大部分项目都是在发展中国家,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复合率比较高,目前已经进入到沿线的43个国家实施项目或开拓市场,覆盖范围非常广。

中建在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着数十年的经营历史,承建了很多标志性项目,如迪拜、泰国、伊拉克。在我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后,中建加大了沿线国家的经营力度,先后在埃及、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家承接了多个项目,其中部分大型项目合同在党和国家领导人见证下签署。这些项目依托了我国的资金优势和设计标准,也依托了我国的物资采购和制造力量,基本都是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具体操作的项目。

中建积极推动海外业务的转型升级,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来抢抓市场机遇。我们实施的项目除了传统的施工项目以外,还采取了F+EPC项目模式、融投资带动总承包项目模式、BOT/PPP项目模式等。

海外项目的落地给中建创造了很多的价值和利润,但同时也带来很多风险。中建对于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工作非常重视,提出了“走向海外、法律先行”的海外法律管理理念。通过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情况,我们识别出六个主要的风险要素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策略。

政治风险

我国这几十年政治非常稳定,但在“一带一路”沿线的许多国家做投资和工程建造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政治风险,如:政权更迭、战争内乱、双边关系的发展都会给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

要规避这些政治风险,一方面就是要做当地国的政治、法律环境的整体调查和评估;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当地国提前做一些安排,如保险的安排、撤退的应急预案安排等。例如,在欧洲国家实施项目,可能不太需要考虑项目资料的安全性,但对于“一带一路”沿线的部分国家,我们必须考虑。中建要求所实施的海外项目的资料,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传回国内,因为如果仅依托当地的存储,一旦遇到战争等突发政治事件,就可能全部丢失,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投资前期,需要根据这些国家的政治特点做类似的考量和安排。

资金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金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汇率的风险,中建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如固定汇率的锁定。前几年中建在海外做项目时,美元的汇率是在6.1到6.2之间,我们在签合同时会将固定汇率锁定在6.15,避免了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损失。另外,我们也会运用一些金融工具来进行汇率风险的防范,如远期结汇、延迟结汇。

二是业主的支付风险,这也是一个让人特别头疼的问题。针对这类风险,我们首先会对所在国进行经济环境调研,然后针对私人业主,我们会进行业主的资信情况调查,并要求对方提供一些担保安排;针对政府项目,我们会要求所在国政府提供主权担保,同时购买一些保险产品来防范风险。

商业注册风险

在所在国进行商业注册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注册机构的性质——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是代表处还是项目经理部;比如注册程序、股权安排等。实践中,很多国家对于股权的持股比例和股东人数是有明确要求的,在国外注册公司时一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要求,否则可能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为了满足这些法律要求,就要事先做很多安排,比如股份代持人的选择及代持协议的签署、预签质押或转让协议、通过章程限制股东权利、对公司利润的预计和控制等等。

保函风险

在做海外工程项目时,保函的风险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现在,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都是见索即付保函,如果遇到业主恶意兑付保函,承包商就会面临非常大的风险。在保函管理的过程中,首先是要非常严格地审查保函文件。中建对可转让保函,或是开口保函,都非常慎重,原则上不允许出具。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往往保函对应的金额或责任在不断减少,但很多企业可能没有注意到需要经常性地对保函予以减额处理。比如预付款保函,工程款支付中通常会对预付款按比例予以抵扣,从而预付款保函对应的预付款金额在不断减少,因此要及时进行预付款保函的减额处理。如果出现了恶意兑付,在某些国家可以利用诉讼中申请止付令措施来解决。

劳务风险

建筑企业会经常面临劳务的风险,比如说游行、罢工、围堵项目、群体斗殴等恶性事件,或者发生个人安全事件或者刑事案件,不仅会对企业的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国家形象。因此防范此类风险的发生,是重中之重。不管是中国的劳务,或是当地属地化的劳务,还是第三国的劳务,都需要制定相应的劳务风险防范机制。

争议解决

如果一个项目投资或项目施工因为价格、支付、质量、工期等原因发生了纠纷和争议,就需要对争议解决进行策划和管理。

海外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工程师裁决、争议评审专家裁决、争议裁决委员会裁决、仲裁、诉讼等。

在处理这些纠纷时都需要做系统的策划,需要有多个团队的参与,比如内部索赔团队、律师团队、专家证人团队、事实证人团队。中建的内部索赔团队,在争议解决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内外部团队进行了有效的协调,对于整个案件事实进行了客观的把握,对于案件的整体进程做到了整体控制,并对资料进行了妥善归档,对诉讼或仲裁中的费用予以合理控制。

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进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阶段,往往也会面临不同的情况。有的是执行和解,有的是对方主动来履行或部分履行,还有的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救济手段。

以上就是我今天想跟大家交流的内容,谢谢大家!